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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对待收入差距扩大问题

1998-12-0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成果选介’98(21)

正确对待收入差距扩大问题

浙江省委党校李炯同志承担的《我国现阶段个人收入差距调查研究》课题的阶段性成果是研究报告《正确认识和处理我国收入差距扩大问题》。这项成果针对我国收入分配的现状及各种非正常的干扰因素等问题,提出改善我国收入分配状况的政策措施。

当前居民收入分配中既有收入差距悬殊问题,也有平均主义问题,两者对改革都不利,而社会反应最强烈、最突出的是收入差距悬殊问题。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及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日益扩大,有的差距还比较突出,造成社会民众心理上的不平衡,影响人们劳动积极性和劳动效率的提高。

分析改革以来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是一项复杂的任务。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我们认为至少应该考虑以下三个因素对收入分配产生的效应:1、经济增长或发展;2、经济体制的变迁;3、经济政策及其变化。当然,这三个因素对收入分配差距的效应既有扩大的一面,又有缩小的一面,在过去的十多年中,扩大的效应起了主导作用,所以收入分配的差距总体来说是扩大了。

在体制变迁中,非正常因素对收入分配产生的效应较为普遍,也是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的问题。

1、在非正常因素里,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寻租活动。在国民经济中,租金额不仅量大面广,且分布极不平衡。寻租活动扩大了收入差距,是形成高收入阶层的重要因素。

2、内部人控制也是体制变迁中一个重要的非正常因素。在体制转轨过程中,各部门、各地方和各企业都有了对公有资产的控制权。对公有资产占有量的差别所造成的利益往往通过内部控制而转化为本部门、本地区和本单位乃至个人的利益。这部分利益的分配很不透明,也不均等。

3、体制转轨过程中的各种垄断行为,包括部门垄断、行业垄断,也是造成收入分配不平等增加的原因。

4、一些私营企业主不负担工人的社会保障费用,甚至牺牲劳动者的健康和社会环境,赚取高额利润,已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认为,为改进收入分配状况,首先必须抓住深化改革这个环节。只有深化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转型期的种种非正常因素带来的收入不平衡问题。

其次,要抓住发展这个环节。只有经济发展了,“蛋糕”做大了,才能为公平分配和减轻贫困打下牢固的物质基础。从我国的情况来看,特别是要重视农村经济的发展,加速二元经济向现代化经济的转换。只有加速这一进程,才能为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地区收入差别创造必要的条件。

再次,要完善一系列政策措施。

破除不合理的垄断。对于大量自然性垄断的行业,要逐步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对于自然垄断部门的高额利润,要通过资源税的形式予以调节。

形成公正分配公有资源的规范。应该建立国有资源的有偿占有和收益评介制度,对占有国有资产的单位应该通过资源税等形式对其收益进行调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度,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健全个人所得税政策。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实行累进税制,高收入的必须交纳高税款甚至巨富税,控制按资分配的比重,使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之间的差距缩小。通过建立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和储蓄存户实名制,对个人收入实行监督,限制非法收入。

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收入税收管理。放宽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限制和过多收费,减少无证经营。在所有经营的个体户全部注册登记后,新登记户皆按自报额纳税,对老户则实行自报、评议、审查相结合。

制定有关法律,保障职工收入。企业经营者与工会签订工资合同,明确工资支付形式、支付时间。明确立法规定工会是保障职工收入的基层组织。

让知识、教育、科技进入市场,科研人员的科技研究除基础理论外,应向应用研究、市场研究转变,与企业结合,或由企业资助。增加人力资本的投资,特别要增加基础教育的投资,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人口素质,并为缩小收入差距提供另一个前提——缩小教育背景上的差距。

法律手段要硬。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加强政府官员特别是经济执法人员的廉政建设,堵塞各种寻租的渠道。对于各种权钱交易、贪污腐化等行为尤其要重点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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